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8月7日《臺版芯片法案》正式實施。臺灣政府官員表示,通過這種方式,將鼓勵半導體制造企業投入更多創新研發,購買更先進的設備,保持整個半導體產業的領先地位。臺灣半導體產業的核心研究開發(r&d)和技術、生產都在臺灣扎根。
據悉,《臺版芯片法案》將通過半導體、電動汽車、5g等技術革新,向在國際供應鏈中處于關鍵地位的企業提供稅收優惠。該企業用于前景,創新,研究,發展的投資支出的25%,從當年的贏利性事業所得稅額中扣除。購買先進制造的新機器或者設備的,支出金額的百分之五從當年的贏利性事業所得稅額中扣除,該機器或者設備的支出不設定金額的上限。
根據《臺版芯片法案》規定,申請投資抵免的公司應在臺灣進行技術創新,處于國際供應鏈的核心位置,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1. 同一納稅年度需要60億新臺幣的研究開發費用。研究開發費用占營業收入凈額的比例達到同一年度的6%;本年度有效稅率不低于下列比例:(1) 2023年為12%(2)2024年起為15%。但是,2024年將通過總部和財政部的協商,將國際間oecd全球企業最低稅收負擔制的實行情況調整為12%,在得到行政院的批準后,經過總部和財政部的協商后公布。最近三年內沒有違反環境保護,勞動或者食品安全衛生法律的重大案件;
從2022年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來看,臺積電、聯發科、瑞昱、聯詠、群聯、臺達電、南亞科及華邦電子等公司在研發費用和研發密度方面都符合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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