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LED光源開展光效競賽,追逐光效之風從LED光源蔓延LED燈具
隨著LED光效紀錄被不斷刷新,正在蔓延的LED燈具光效競賽存在以下誤區:
1、僅提光效,不提色溫和顯色指數
應指出在多少色溫CCT和在多少顯色指數Ra下的光效,同樣的光效,低色溫比高色溫難度顯然大得多。
美國能源之星對固態照明室內燈具的相關色溫的要求:應是下列標稱的相關色溫(CCT)的一種:2700K、3000K、3500K、4000K、5000K(僅限于商用)。能源之星對固態照明室內燈具:5700K、6500K色溫是不允許的。
2、僅提光效,不提照明舒適性
當光效競賽的風從光源刮到燈具時,盲目追求燈具效能的另一個現象該加的防眩光的擴散板省掉了,忽略了燈具的舒適性,沒有考慮眩光控制。
3、僅提光效,不談可靠性
為了盲目追求燈具效能,室外燈具該加的防護罩省掉了,使不該暴露的部件暴露,忽視了LED燈具的可靠性。
四、LED燈具標記普遍存在功率低標、光通量高標的現象
由于與效能相關,我們關注了276個LED筒燈產品上標記的輸入功率和額定光通量與實測值的偏離情況,發現功率低標、光通量高標的現象普遍存在,這種偏離將導致產品 “光效”虛高,推高LED燈具效能的實際水平。
1、功率低標、光通量高標的情況
LED燈具的輸入功率是產品效能計算公式中的分母,相同光通量時較低的輸入功率表明產品的效能較高,降低產品的輸入功率就能提高產品的效能。在標記產品特性時,就可能存在功率盡量低標的現象。
通過實際測量可以得到LED燈具的輸入功率,并利用公式(1)計算其占燈具標記的輸入功率的百分比數值,我們可以得到實測功率與標稱輸入功率的偏差ηP。
ηP=(實測功率/標稱功率)*100% (1)
計算結果的意義:
-ηP=100%,實測功率與標稱值一致,標稱值沒有偏離。
-ηP<100%,實測功率小于標稱值,標稱值偏高。
-ηP>100%,實測功率大于標稱值,標稱值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