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傾斜影響的檢驗
17.1 將儀表置于所標志的位置。
17.2 在參考條件下,按第15條在Ⅱ區段測量范圍上限、下限及中值三分度線上進行檢測,記錄每分度線的實際電阻(BS)。
17.3 儀表向前傾斜5°,對有機械調零器的應調節零位,按第17.2款進行檢測,記錄每分度線的實際電阻(BW)。
17.4 儀表向后傾斜5°,對有機械調零器的應調節零位,按第17.2款進行檢測,記錄每分度線的實際電阻(BX)。
17.5 儀表向左傾斜5°,對有機械調零器的應調節零位,按第17.2款進行檢測,記錄每分度線的實際電阻(BY)。
17.6 儀表向右傾斜5°,對有機械調零器的應調節零位,按第17.2款進行檢測,記錄每分度線的實際電阻(BZ)。
17.7 對于每一選定的分度線,由于位置引起的以百分數表示的改變量的絕對值,應取第17.2款和對17.3,17.4,17.5,17.6款測定值的最大偏差,計算如下:
18 絕緣電阻測量
18.1 測量被檢絕緣電阻表的絕緣電阻時,所選用的絕緣電阻表的額定電壓一般應與被試絕緣電阻表電壓等級一致,但不得低于500V。
18.2 所選用的絕緣電阻表的準確度,應等于或高于被檢絕緣電阻表的準確度等級。
18.3 對于所選用的和被檢定的絕緣電阻表,如為干電池電源,必須遵守廠家規定,電壓必須在所標記的工作區內;如為電網供電,其電壓波動在±5%以內。
18.4 將被檢絕緣電阻表“L,E,G”三端短路,用一已檢定的絕緣電阻表測被檢絕緣電阻表“L,E,G”短路處與外殼金屬部位之間的絕緣電阻值。所得結果滿足第3條要求。 19 絕緣強度試驗
19.1 進行絕緣電阻表電源電路與外殼之間絕緣強度試驗時,應把測量電路的所有端鈕與外殼相接。絕緣電阻表進行測量電路與外殼之間絕緣強度試驗時,應使電源電路與外殼相接。 19.2 試驗電壓應為正弦波形(畸變系數不超過±5%)。
19.3 試驗電壓應平穩的上升到表2規定值,在此階段應不出現明顯的瞬變現象。保持1min,然后平穩地下降到零。
19.4 在施加電壓試驗時間內,沒有異常響聲,電流不突然增加, 沒有出現擊穿或飛弧,說明絕緣電阻表通過絕緣強度試驗。 20 屏蔽裝置作用的檢查
20.1 檢查屏蔽裝置作用時,按圖4接線,分別在接地端鈕E和屏蔽端鈕G之間及線路端鈕L和屏蔽端鈕G之間,各接入一個電阻值等于絕緣電阻表電流回路串聯電阻Ri (見附錄1)100倍的電阻值,在Ⅱ區段測量范圍上限、下限及中值三分度線上進行檢測,記錄每分度線的實際電阻(BB)。
六 檢定結果處理和檢定周期
22 檢定證書中一般不出具檢定數據,檢定數據應記入檢定原始記錄,并至少保留1年時間。
23 找出絕緣電阻表所檢各點的示值與測量的實際值之間的最大差值,按第2條計算,其結果為絕緣電阻表所檢區段的最大基本誤差。
24 被檢絕緣電阻表的最大基本誤差的計算數據,應按規則進行修約,修約間隔為允許誤差限值的1/10。判斷絕緣電阻表是否超過允許誤差限值時,應以修約后的數據為依據。
25 被檢絕緣電阻表各項要求均符合本規程中相應項目的要求時,該表檢定合格,否則為檢定不合格。
26 檢定合格的絕緣電阻表發給檢定證書;檢定不合格的絕緣電阻表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說明不合格的原因。如基本誤差超差,但能符合低一級的技術要求時,允許降一級使用。
27 絕緣電阻表檢定后加檢定標記。
28 絕緣電阻表的檢定周期不得超過2年。
ZC25-3兆歐表期間核查檢定規程
一、檢定周期
兆歐表在已校準(或檢定)有效期內,一般情況下每一個月運行檢查一次,并做好核查檢定記錄。
二、檢定儀器
YX-1型儀器運行測試儀
三、檢定項目
? ??? ? 1.外觀檢查
儀表有無外觀損傷;搖柄是否轉動靈活;測試線、鱷魚夾是否連接可靠及良好。判定其合格與否。
2.指示精度檢查
A 空載運行
將儀表置于水平位置,兩測試電極分開(或與儀表脫開),均勻轉動搖柄,待指針穩定后,讀取指示值,并與標準值進行比較,判定其合格與否。
B 短路運行
將儀表置于水平位置,兩側是電極短接,均勻轉動搖柄,待指針穩定后,讀取指示值,并與標準值進行比較,判定其合格與否。
C 將絕緣電阻儀(或兆歐表)的兩端分別接至運行檢查儀的13,15(2.5MΩ)或15,18(5MΩ),啟動絕緣電阻儀(或均勻轉動兆歐表),看絕緣電阻儀(或兆歐表)的數值與運行檢測儀上的標示值是否一致,若誤差≤±5%,則認為被檢定的儀器為合格。
四、注意事項
測試儀使用時須小心,避免觸電。
五、質量記錄
兆歐表期間核查檢定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