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師國家職業標準
錄音師國家職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
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成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提供科學、規范的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錄音師國家職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一、 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為依據,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職業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作了明確規定。
二、 本《標準》的制定遵循了有關技術規程的要求,既保證了《標準》體例的規范化,又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特點,同時也使其具有根據科技發展進行調整的靈活性和實用性,符合培訓、鑒定和就業工作的需要。
三、 本《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將本職業分為五個等級,包括職業概括、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個方面的內容。
四、 本《標準》是在各有關專家和實際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參加編寫的主要人員有:趙炳昆、曾原紀、李偉、伍建陽、李大康、王澤祥、周明、楊一龍、王立庚、吳冬生、陳大鵬、張杰、劉仰民、參加審定的主要人員有:郭忱、高維忠、鄒慶怡、周小東、李云光、印永信。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得到了中國音像協會音視頻專業委員會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謝。
五、 本《標準》業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自2003年7月2日起施行。
北京市昆光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是具備培訓錄音師資格的培訓機構,學校根據此標準進行培訓,考核合格者頒發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具體內容請登陸中國專業音視頻網www.chinaproav.com查詢。
錄音師國家職業標準
1. 職業概況
1.1職業名稱
錄音師。
1.2職業定
從事廣播、影視、舞臺、音像、廣告、網絡、會議等聲音錄音、制作的人員。
1.3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助理錄音師(國家職業資格五級)錄音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錄音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錄音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錄音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職業環境
室內、外,常溫。
1.5職業能力特征
聽覺敏銳、動作協調。
1.6文化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助理錄音師不少于240標準學時;錄音師不少于200標準學時:中級錄音師不少于160標準學時;錄音技師不少于120標準學時;高級錄音師不少于80標準學時。
1.7.2培訓教師
培訓助理錄音師、錄音師的教師應具備本職業中級錄音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中級錄音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錄音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錄音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錄音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設備
具有滿足教學需要的標準教室和實習場所,具有必要的錄音設備和教具等。
1.8鑒定要求
1.8. 1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助理錄音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助理錄音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錄音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助理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錄音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助理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中級錄音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錄音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專業大專以上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錄音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錄音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中級錄音師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和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錄音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錄音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錄音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錄音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1.8.3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考核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錄音技師、高級錄音師鑒定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15,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于5名。
1.8.5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少于24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于120min。
1.8.6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備必要的錄音設備與器材的現場(模擬現場)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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